第四章史上最帥的農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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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
李信志聽到她莫名其妙的招呼,楞了楞,看到她笑靨如花,又征了征,一時站在那裏,有些錯不開眼睛。她哭起來像梨花帶雨,不過笑起來更好看,仿佛所有的陽光都到身邊來。
她叫他小哥,呃,這個稱呼好新鮮奇妙,不過聽起來很舒服,他並不排斥。
奚夢遙走到他面前,心情很陽光,她熱情地對他問道:“小哥,你叫什麽名字?”
李信志臉抽了抽,現在基本上可以確定這位落難的相府千金投水之後,腦子嚴重進水!已經性情大變,仿佛換了一個人了,呃,哪有大閨女家家一上來就問人家名字的。
不過李信志還是如實說了:“我叫李信志,木子李,守信的信,志向的志。”
奚夢遙點點頭,信志,寄信仰於志向的意思嗎,這名字好聽又有深意,真不錯,人帥名字好聽,真是讓人喜歡。她對他又問道:“信志,這是什麽朝代?”她要熟悉環境啊。
什麽?!李信志的臉又抽了抽,風中淩亂,這姑娘真的腦子進水特別嚴重,唉,他真是倒黴,買回來一個傻姑娘。
他的嘴角抽了抽,對她說道:“末朝。”
什麽?!末朝?奚夢遙好似平地走著突然摔了一跤,震驚得目瞪口呆,歷史上真的沒有這個朝代啊,難道她歷史學錯了,她鼓起勇氣,試探著問道:“請問是在唐朝之後,還是宋朝的後面啊。”
李信志臉抽了抽,對她說道:“我不知道什麽唐朝宋朝,我們一直是末朝,戰爭不止,諸候爭霸,生靈塗炭,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,永遠沒有好日子過,就像末日。”他一臉的悲憫。
奚夢遙聽到他這麽說,心想慘了慘了,看來她想通過自己的歷史知識,在古代未蔔先知建功立業的想法完全沒有了,這是一個莫名其妙的朝代,她作為一個現代人穿越過來,其實一點優勢也沒有!
那麽,在這樣的時代,她應該怎樣活下去,進而活得精彩呢,等等,她突然想起來,李信志把她救活過來的時候說過“你可千萬不要尋短見了,你是我從集市上買回來的,你等於一頭牛和兩只雞!”
想到這裏,腦子裏電光石火間,她突然震驚地發現了什麽,她有些難以置信地結巴問道:“你你,你之前說我是你從集上買回來的,你原本是想買什麽來著?”
信志看她一眼,老實地回答道:“原打算買一頭牛和兩只雞。”
那麽!奚夢遙推斷道:“你是一個農夫?!”她的內心在慘呼不要啊不要!
李信志點點頭,笑道:“你答對了!”
這相府千金到現在才接受他的真實身份,真是傻得夠可以的,唉——他揶揄道:“怎麽,嫌棄我的身份,早知道我就不買你,讓你到妓院去享福了。”
“不不——”奚夢遙立馬搖手否認,對於李信志她還是很感激的,假如不是他出手買下了身體的原主人,此時此刻,她魂穿過來,也許是在妓院,成了一個妓女,每天不停地接客——呃,雖然她是齊天大剩,但是她也不願當妓女,每天與不認識的男人做活塞運動,這樣真的好嗎?!
只是——為什麽別人穿越到古代,不是公主就是妃子,她卻穿成了一個女奴,而且是賣給了農夫的女奴,這也太悲催了吧!
人倒黴起來,果然是從現代倒黴到古代啊。
不過,雖然他的真實身份是一個農夫,但是他肯定是史上最帥的農夫好不好?!
奚夢遙擡起頭來,欣賞地打量著李信志,只見他大概有一米八,在古代,算出奇的高了,“昂藏七尺男兒”說的就是他這樣的吧,烏亮濃密的頭發束在腦後,整潔幹凈,精神奕奕,不像那些古裝戲劇裏的披頭教蓬頭垢面,他膚色白凈,五官精致,劍眉星目,高高的鼻梁,性感的嘴唇,眼睛似黑曜石一般閃著光,真是帥得讓人合不攏腿!
在現代,這樣優質的男人早被別人搶走了,哪輪得她這個必剩客,可是在古代,就說不定了,現在他不就站在她的面前嗎?
嘿嘿,塞翁失馬,焉知非福。
被奚夢遙這樣長時間地盯視著,李信志十分地不好意思,甚至一張俊臉熱辣辣地起來。
呃,哪有大戶人家的小姐這樣盯著別的男人看的,這個姑娘投了水之下,真的好像得了失心瘋,唉——
奚夢遙對他鼓起勇氣問道:“信,信志,你有老婆沒有?”
李信志征了征,看到面前的女子突然通紅了臉,他明白過來,對她問道:“你是問我有娘子沒有?”
“對,對!”奚夢遙一顆心緊張到極點,如同擂鼓一樣響個不停,如果他結了婚,那她在這個時代混著有什麽意思。窮一點沒關系,美男不可少!小三不能做!
幸好,李信志微微一笑,說道:“沒有,我是一個農夫,家裏窮得揭不開鍋,哪有女人願意嫁我,作我娘子。”
哈哈——原來是只單身狗,奚夢遙在內心笑開了花,原來古代的女人也是這樣現實的啊。
她覺得自己簡是撞了大運,穿成農婦的陰郁一掃而空。也許冥冥之中,她之所以在現代活成了必剩客,就是回了魂穿回古代找到如意郎君的,因此,她立馬笑瞇瞇地說道:“窮不怕,我幫你致富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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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信志聽到她莫名其妙的招呼,楞了楞,看到她笑靨如花,又征了征,一時站在那裏,有些錯不開眼睛。她哭起來像梨花帶雨,不過笑起來更好看,仿佛所有的陽光都到身邊來。
她叫他小哥,呃,這個稱呼好新鮮奇妙,不過聽起來很舒服,他並不排斥。
奚夢遙走到他面前,心情很陽光,她熱情地對他問道:“小哥,你叫什麽名字?”
李信志臉抽了抽,現在基本上可以確定這位落難的相府千金投水之後,腦子嚴重進水!已經性情大變,仿佛換了一個人了,呃,哪有大閨女家家一上來就問人家名字的。
不過李信志還是如實說了:“我叫李信志,木子李,守信的信,志向的志。”
奚夢遙點點頭,信志,寄信仰於志向的意思嗎,這名字好聽又有深意,真不錯,人帥名字好聽,真是讓人喜歡。她對他又問道:“信志,這是什麽朝代?”她要熟悉環境啊。
什麽?!李信志的臉又抽了抽,風中淩亂,這姑娘真的腦子進水特別嚴重,唉,他真是倒黴,買回來一個傻姑娘。
他的嘴角抽了抽,對她說道:“末朝。”
什麽?!末朝?奚夢遙好似平地走著突然摔了一跤,震驚得目瞪口呆,歷史上真的沒有這個朝代啊,難道她歷史學錯了,她鼓起勇氣,試探著問道:“請問是在唐朝之後,還是宋朝的後面啊。”
李信志臉抽了抽,對她說道:“我不知道什麽唐朝宋朝,我們一直是末朝,戰爭不止,諸候爭霸,生靈塗炭,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,永遠沒有好日子過,就像末日。”他一臉的悲憫。
奚夢遙聽到他這麽說,心想慘了慘了,看來她想通過自己的歷史知識,在古代未蔔先知建功立業的想法完全沒有了,這是一個莫名其妙的朝代,她作為一個現代人穿越過來,其實一點優勢也沒有!
那麽,在這樣的時代,她應該怎樣活下去,進而活得精彩呢,等等,她突然想起來,李信志把她救活過來的時候說過“你可千萬不要尋短見了,你是我從集市上買回來的,你等於一頭牛和兩只雞!”
想到這裏,腦子裏電光石火間,她突然震驚地發現了什麽,她有些難以置信地結巴問道:“你你,你之前說我是你從集上買回來的,你原本是想買什麽來著?”
信志看她一眼,老實地回答道:“原打算買一頭牛和兩只雞。”
那麽!奚夢遙推斷道:“你是一個農夫?!”她的內心在慘呼不要啊不要!
李信志點點頭,笑道:“你答對了!”
這相府千金到現在才接受他的真實身份,真是傻得夠可以的,唉——他揶揄道:“怎麽,嫌棄我的身份,早知道我就不買你,讓你到妓院去享福了。”
“不不——”奚夢遙立馬搖手否認,對於李信志她還是很感激的,假如不是他出手買下了身體的原主人,此時此刻,她魂穿過來,也許是在妓院,成了一個妓女,每天不停地接客——呃,雖然她是齊天大剩,但是她也不願當妓女,每天與不認識的男人做活塞運動,這樣真的好嗎?!
只是——為什麽別人穿越到古代,不是公主就是妃子,她卻穿成了一個女奴,而且是賣給了農夫的女奴,這也太悲催了吧!
人倒黴起來,果然是從現代倒黴到古代啊。
不過,雖然他的真實身份是一個農夫,但是他肯定是史上最帥的農夫好不好?!
奚夢遙擡起頭來,欣賞地打量著李信志,只見他大概有一米八,在古代,算出奇的高了,“昂藏七尺男兒”說的就是他這樣的吧,烏亮濃密的頭發束在腦後,整潔幹凈,精神奕奕,不像那些古裝戲劇裏的披頭教蓬頭垢面,他膚色白凈,五官精致,劍眉星目,高高的鼻梁,性感的嘴唇,眼睛似黑曜石一般閃著光,真是帥得讓人合不攏腿!
在現代,這樣優質的男人早被別人搶走了,哪輪得她這個必剩客,可是在古代,就說不定了,現在他不就站在她的面前嗎?
嘿嘿,塞翁失馬,焉知非福。
被奚夢遙這樣長時間地盯視著,李信志十分地不好意思,甚至一張俊臉熱辣辣地起來。
呃,哪有大戶人家的小姐這樣盯著別的男人看的,這個姑娘投了水之下,真的好像得了失心瘋,唉——
奚夢遙對他鼓起勇氣問道:“信,信志,你有老婆沒有?”
李信志征了征,看到面前的女子突然通紅了臉,他明白過來,對她問道:“你是問我有娘子沒有?”
“對,對!”奚夢遙一顆心緊張到極點,如同擂鼓一樣響個不停,如果他結了婚,那她在這個時代混著有什麽意思。窮一點沒關系,美男不可少!小三不能做!
幸好,李信志微微一笑,說道:“沒有,我是一個農夫,家裏窮得揭不開鍋,哪有女人願意嫁我,作我娘子。”
哈哈——原來是只單身狗,奚夢遙在內心笑開了花,原來古代的女人也是這樣現實的啊。
她覺得自己簡是撞了大運,穿成農婦的陰郁一掃而空。也許冥冥之中,她之所以在現代活成了必剩客,就是回了魂穿回古代找到如意郎君的,因此,她立馬笑瞇瞇地說道:“窮不怕,我幫你致富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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